重庆市总工会杨家坪疗养院 关于整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征集公告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杨家坪疗养院整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 (二)项目 (三)项目概况:重庆市总工会杨家坪疗养院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政治文化中心,交通方便,环境优美,是重庆市总工会直属的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和非盈利性医疗机构,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是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字“西南第一工人疗养院”的具有历史意义的老牌疗养院,也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授牌的“全国劳模疗休养基地”,院内综合楼为重庆市优秀历史建筑(以下简称“苏式楼”)。全院占地面积45400平方米,绿化面积达68%,2019年被国家卫健委评为医养结合典型案例单位,2024年纳入重庆市第一批智慧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医疗机构。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康养楼、修缮苏式楼、整治三角洲等。建设理念以功能完善、设计科学为主,符合疗养院现代化发展需求,同时体现工会竭诚服务职工的职能。优化绿化环境,增加活动空间及设施,同时将采用现代智能化“医养疗”功能体系进行布局,建筑风貌与历史建筑风貌相协调,目标是打造成为集“职工诊疗康复、劳模疗休养、培训会议接待、普惠型(医养结合)养老”为一体的现代化疗养院,展现“全国劳模疗休养基地”和工会阵地的新形象。 新建康养楼(拆除原有住院部大楼)。拟将住院部大楼(约4000平方米)退到红线内重新修建为康养楼,以改善床位数量及配套服务功能不足的短板。拟建规模约3.3万平方米(地上约2.5万平方米,地下约0.8万平方米),包括门诊、住院部、养老、疗休养等功能,床位数总数不少于500张,总投资不超过2.2亿元。功能定位为职工提供诊疗康复、劳模疗休养、普惠型(医养结合)养老。 修缮苏式楼。拟对“苏式楼”建筑主体进行修缮改造,修复后的建筑依然保持历史原貌,同时对办公楼裙楼重新装修,该项目改造规模约4785平方米、床位数不少于200张,总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功能定位为劳模疗休养、普惠型养老。确保疗养院聚焦主责主业,其朝向马路一侧纳入改造翻新范围,统一装饰风格,保持历史风貌,突显杨疗特色。 整治三角洲。对三角洲绿地及周边环境整体提升更新改造。对现三角洲区域景观林地进行整体提档升级、修复老化破损管网、完善绿化景观体系。改造后,将提升场地景观品质,解决绿化景观体系不完善、品质低下的现状,改善劳模休息、疗养条件,树立良好的康养院区形象;同时改善老破旧城市界面,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十里桃花溪”改造升级。建设以“劳模工匠文化”为主题的城市公园,增加文化元素,新增滨水步道、休闲商业、文化展示等配套设施,通过对外开放,提升经济效益,体现经济价值,成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展示窗口。三角洲区域约1.9万平方米(28.5亩),总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 三、方案编制要求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定位: 1.明确改扩建的目的,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现代疗养需求。 2.保持公益性和服务性,强化服务职工群众主业、回归公益化属性。 (二)现状分析: 1.分析现有建筑与设施状况,评估改扩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2.考虑地理位置、环境特征、交通条件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三)规划布局: 1.合理规划功能区域,包括疗休养区、医疗区、养老区等。 2.确保人车分流,保障安全和宁静。 3.明确功能分区,合理分配面积,根据不同空间的使用强度匹配相应的交通面积。核心目的是提升服务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流动,增加空间利用的合理性。 (四)建筑设计: 1.设计应满足疗休养、养老、医疗使用要求,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治疗、健康管理等服务。 2.建筑应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采光,主要功能房间窗地比不宜小于规定值。 (五)环境设计: 1.利用自然元素,如绿化、水景,创造宁静的疗休养环境。 2.设计室内外休闲空间,促进疗休养、养老、住院人员的身心恢复。 (六)安全规范: 设计应满足国家医疗机构安全的规定,包括防火、抗震、防灾、安防、交通、环境等安全标准的规定。 (七)节能环保: 绿色、节能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八)无障碍设计: 疗养院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规定。 (九)智能化系统: 1.集成智能监控系统,提高疗养院的安全性和管理效率。 2.设计智能信息服务系统,方便疗养员获取信息和娱乐。 (十)灵活性和可扩展性: 设计时应考虑未来可能的扩展需求,预留空间和设施。 (十一)成本控制: 在满足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建设成本。 (十二)文化和艺术: 结合疗养院的特色,设计具有文化内涵的疗养环境,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好劳模工匠示范引领作用。 四、项目征集概念性设计方案成果要求 各应征单位提交的方案文件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同时必须符合本次征集公告的要求。所有文件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符合国家制图标准。 方案编制成果应至少包括方案说明,方案图件。 其中方案说明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建筑概念性设计方案,包括康养楼、苏式楼、整治三角洲、项目大门、门诊部大厅等的概念性设计方案,总体设计理念;现状条件分析(包括区域用地功能、交通、环境、市政配套建设分析及经济分析等);建筑方案立意思考;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与城市道路的衔接及内部道路交通组织,垂直交通与出入口设置的说明;与城市界面、城市景观的关系;消防、环保、卫生防疫、抗震等;包括建筑、结构、交通、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消防专项等各专业综合说明,各建筑单体与配套设施的资金估算以及总体项目资金估算;设计方案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包括用地面积,规划总建筑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面积,绿地率,道路广场面积,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地上、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地上、地下)等。) 方案图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概念性规划彩色总平面图(4份A0纸面); 2.项目总体鸟瞰效果图(1份A0纸面); 3.主要建筑单体效果图(需与鸟瞰图外立面一致,1份A0纸面); 4.项目大门效果图(1份A0纸面); 5.功能结构分区图:包括疗养院各功能分区; 6.道路交通规划图:包括动态与静态交通规划、停车场(库)界线等。 7.绿化景观规划图:包括绿化配置、景观组织及构成环境要素的规划。 8.方案分析图:包括功能、交通、消防、日照、景观及能反映方案特色的分析图。 9.重要节点、主要视点透视效果图。 10.其他说明方案意图的分析图。 五、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方案征集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应征单位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应征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征集截止日止的至少1个工程类别为建筑工程或民用建筑工程的类似设计业绩;设计 同时,应征单位须在本行业领域声誉良好,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报名人须提供信用良好的承诺,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没有资格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与征集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征。 本次征集活动对应征单位实行资格审查,应征单位被认定不满足上述信誉要求的任一项规定,征集单位有权取消应征单位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六、应征概念性设计方案和相关文件的递交 (一)应征单位递交方案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4.2019年1月1日起至征集截止日止的至少1个工程类别为建筑工程或民用建筑工程的类似设计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5.设计 6.应征单位信用良好的承诺(格式自拟)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7.应征单位概况、人员信息,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8.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主要成员(除负责人外)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9.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主要成员(含负责人)曾经承担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1、7项格式详见附件。 (二)递交应征文件的起止时间:从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工作日)。 (三)递交 (四)征集单位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 (五)应征单位应按征集文件要求准备相应内容的应征文件和资料,所有文件需应征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装袋。 七、征集评选程序 (一)评审办法 应征文件递交截止后一周内,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方案进行评审。 (二)确定入选单位 根据评审得分和征集人审定后,排序前三名的应征单位入选。 (三)方案征集费 凡按规定报送设计成果、经评审确认其设计成果符合本次征集要求、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应征单位,由征集单位支付方案征集费。 第一名:人民币10万元(含税); 第二名:人民币5万元(含税); 第三名:人民币2万元(含税)。 征集和评审过程所发生的费用由各应征单位自理,应征单位承担踏勘现场、编制应征文件、递交应征文件等参加本设计方案征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现场踏勘自行进行。 八、版权及其他 (一)获得征集费的方案,其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可以在本项目中使用、修改该方案。征集单位有权在评选结果公示后公开展示获得征集费的设计方案成果,并对该设计方案进行使用、评价。 (二)所有提交的成果文件内容均应是设计单位的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将取消侵权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并由侵权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第一中选人须在中选后按征集单位要求整合调整的设计成果,形成最终概念性方案整体文件,并提交对应的电子档文件给征集单位。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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