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其他业务用房施工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其他业务用房施工; 2.1.2 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66.67%,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的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6.67%,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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