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ZCL-2024-04-06号
所属行业:钢铁行业
标讯类别:国内招
所属地区:江西省新余市
一、项目概况 新钢公司金属事业部2024年生产用盐酸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中标单位需负责对2024年度新钢公司金属事业部用于热轧盘条酸洗用的盐酸进行供货、此次招标的盐酸是指工业用合成盐酸(简称盐酸)或副产盐酸,凡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及工作周期 (一)招标内容 金属制品事业部2024年所需生产用盐酸约1000吨 (二)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要求:此次招标的盐酸为工业用合成盐酸,由氯气与氢气合成的氯化氢气体用水吸收制得,其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工业用合成盐酸(GB320-2006)一等品的要求。如果明确是副产品盐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1、盐酸总酸度(以HCl计)质量分数≥31%。 2、外观: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目视无悬浮杂质。 3、副产酸溶液中氟离子含量≤20mg/L,不得含有苯或者含苯环的有机物存在,目测不得有任何分层的有机化合存在,检测COD应≤3000mg/L,折算含丙酮0.12%; 4、溶液中重金属等阳离子总含量≤0.005%; 5、盐酸中钙、镁离子含量要符合软水要求。 6、SO42-含量≤0.2%,取样添加BaCl2到液体中,不得产生混浊现象。 7、使用过程无泡沫和刺鼻气味。 8、供货厂家必须提供盐酸生产厂家名称、产品明细、盐酸生产工艺、盐酸中含有的有机物、重金属或其他杂质含量,以上信息必须提供详细。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投标单位必须为具备盐酸生产、加工能力的生产型厂家或盐酸生产厂家指定的授权单位(需出具盐酸生产厂家给予的授权证明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进行核实)。 (三)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具有此次招标的盐酸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技术协议扫描件为准); (四)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五)信誉:近三年(2021年-2023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未在行业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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