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公司项目管理服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公司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 2.2项目编号:ZZ40693FW04310013 2.3项目概况:雅安路以南,北湾西街以东,光机路以北,北湾中街以西。建筑面积:65574.04㎡。 2.4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括对在建项目及已交付项目装修改造维保修全过程中水暖工程进度、质量及整体项目的安全进行监理管控,参与产业园区运营维护的安全管控工作。 2.5建设 2.6招标控制价:130万元。 2.7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服务期限自发包方发出具体服务指令日期起算。 2.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提供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与本项目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设计、监理、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的一项或多项资质; 3.2 3.3项目管理团队: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中至少应包含5名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咨询工程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一项或多项国家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的职称证证书,上述专业人员数量增加不限,适当配备其它涉及的专业人员。应保证在施工分阶段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专业人员数量至少3人以上(含3人),常驻施工场地至整个工程验收结束,须是本单位的在职、在编、在册人员。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6设计、监理资质企业: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职称证除外。 3.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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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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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