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大连庄河市东南约18km处的黑岛镇黄圈村以南的海岸。西距大连市区约190km,东距丹东约160km。一期工程为2×600MW机组国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项目对两台机组进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改造,新建一座供热能力650MW的供热首站,并新建2根DN1400的热网循环水供、回水管道自新建热网首站接至厂外热力管网、化水系统设计、采暖系统改造等。
本次招标内容为一批材质为20#、Q235B的管道管件,包括螺旋焊缝钢管、无缝钢管、有缝热压弯头、无缝热压弯头、热压三通、焊制三通,主要规格为Φ1420×16、Φ1420×18、Φ1020×12、Φ820×10;Φ720×11、Φ630×9、Φ325×7.5、Φ273×6.5、Φ426×9、Φ325×10、Φ530×11等。
交货期:2024年2月27日前交付至现场。
交货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电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所在地。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碳钢管道管管件(合同内容须包括碳钢材质的管道和管件)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不能表述业绩要求信息的可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等资料作为补充。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