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山后片区35kV送出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B-23Q038)
一、招标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山后片区35kV送出线路工程(招标编号:SZZB-23Q038)进行公开招标,计划使用业主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项目概况: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山后片区场址位于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山后村附近,光伏电站交流侧装机容量40MW。宁州葫芦地山后片区开关站至110kV福照变送出线路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送出工程。本工程新建1条输电线路,起点为35kV山后片区开关站35kV开关柜,止于110kV福照变出线开关柜,线路单回路架设,新建线路路径长约6.3km,其中架空线路径长约5.5km,电缆路径长约0.8km,电缆线路为两端终端塔至开关柜线路。设计范围为输电线路电气、结构本体设计,同塔架设OPGW复合光缆线路设计等。 3、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开关站出线端到接入系统进线端的线路施工,以及设备材料采购、试验、检测、竣工验收、试运行、移交生产以及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征地范围内地面附着物的清理和砍伐等、配合招标人进行电网关系以及并网相关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征地协调工作(不含征地补偿费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及质量要求 4.1工期要求:45日历天。 4.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5、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项目 7、本招标项目标段:本项目共设立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3项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主要人员:配置 (1)拟任本项目的 (2)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拟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投标人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0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 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提供系统查询截图)。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每日09:00至11:00时,14:00至16:3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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