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生产执行系统搭接已获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2360010101010074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针对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改涉及的制丝、卷包、嘴棒、成品及成品连廊、成品、辅料和原料库等区域及制造环节,按照“全计划、全工单、全模型、全标准”的四全要求,构建生产制造工作台,在工作台中实现工厂建模、生产管理、产耗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现场管理等业务功能的工业APP和看板报表,同时完成与生产执行系统相关联的其他系统数据集成,并进行完整的数据管理,从而实现生产执行系统搭接(以下简称MES系统)。
系统功能满足玉溪卷烟厂技改的设计要求和业务流程优化后的管理要求,突出一体化管控,保障技改后的正常生产运营,系统实现生产、质量、设备等业务信息化管理,保障技改后的生产运营管理水平,为工厂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的数据基础。具体内容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4 项目
2.5 工期要求:在接到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后73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①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 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建设(或包含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建设的项目,其中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建设的金额≥400万元)的类似项目实施经验。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日下午17:00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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