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有限公司3号炉省煤器改造EPC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北电路28号
2.2.项目规模:2*66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具体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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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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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炉省煤器改造技改项目 |
采购省煤器管束及安装服务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号炉省煤器改造技改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条件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9.提供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项600MW机组类似改造或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业绩包含锅炉受热面改造或供货业绩)。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招标内容页等)及业主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说明:本标段一次招标公告在标书发售阶段流标,故在原批次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区别于开标后流标),因此一次公告已购买过本标段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继续参加投标,无需重新报名,在缴纳标书费环节不用再缴费。
注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23 14:10到2023-04-2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