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乙烯1#炉衬里材料【烯烃部检修工单需求】(WZ20221224-0391-17923-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耐火衬里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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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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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耐火陶瓷纤维组件\26(Zr) 240kg/m3 1430℃ | 36.99 | 立方米 | 包1-耐火衬里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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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耐火陶瓷纤维组件\26(Zr) 220kg/m3 1430℃ | 178.09 | 立方米 | 包1-耐火衬里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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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纳米微孔绝热板\δ=30mm 300kg/m3 900℃ | 21.60 | 立方米 | 包1-耐火衬里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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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卖方应自有或控股本项目采用的陶瓷纤维整体模块、纳米微孔板的实体生产线/生产厂,并提供陶瓷纤维整体模块、纳米微孔板生产能力证明文件(含详细 3.1.7 卖方提供承诺书,承诺本项目涉及到的辐射段衬里主要材料(陶瓷纤维整体模块、纳米微孔板)应在卖方自有或控股的实体生产线/生产厂进行生产制造。(提供承诺书) 3.1.8 卖方有效业绩:应具有 3项及以上乙烯裂解炉辐射段衬里设计能力以及所有材料(主体材料至少包括陶瓷纤维整体模块、纳米微孔板、锚固件等)整炉供应工程,且满足下述技术条件的业绩(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条件为:辐射室热面温度 1250℃,环境温度 27℃,风速 0m/s,辐射段外表面平均外壁温度≤75℃;辐射段和横跨段的炉底外表面平均外壁温度≤90℃等技术指标。业绩有效期: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倒推 3 年。 3.1.9 卖方应具有裂解炉辐射段衬里详细设计能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提供对应业绩的设计图纸、材料供货合同以及满足的技术条件。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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