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海丰项目#3、#4机组扩建工程 |
生产办公楼及连廊玻璃幕墙施工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SZBGG2024040369号 |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南部片区2024年度第27批招标华润海丰项目#3、#4机组扩建工程生产办公楼及连廊玻璃幕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模:2×1000MW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1021424GZ0003P1 项目名称:华润海丰项目#3、#4机组扩建工程 标段名称:生产办公楼及连廊玻璃幕墙施工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标段为华润海丰项目#3、#4机组扩建工程产办公楼及连廊玻璃幕墙施工(玻璃幕墙面积约3127m2+铝板格栅面积约965m2)。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1日,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总工期:122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个玻璃幕墙面积在 5000m²及以上的幕墙施工完工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业绩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及工期页、完工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 3.项目经理要求:(1)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在本次投标施工单位注册(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最近 12个月社保证明)。(投标人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需本人手写签名。)。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4.安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 5.联合体投标 备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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