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连云港市 物流营销中心电动叉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 连云港市 物流营销中心电动叉车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ZB202404042 ,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 连云港市 物流营销中心电动叉车租赁服务项目。
1.2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连云港市 物流营销中心电动叉车租赁服务。要求3台3吨电动叉车,购置年限为一年半以内的叉车及叉车电瓶。
1.3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市公司采购完毕,新叉车到位后,终止租赁)
1.4预算金额:12.96万元(含税)。本项目设有单价限价,3600元/台/月,3台共计12.96万元(含税)。投标人的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 或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或中国邮政集团 连云港市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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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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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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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dljc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