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润燃气 |
2024年4月-2024年9月福州区域四氢噻吩采购项目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Z)EZBGG2024040029号 |
根据项目进度,福州华润燃气 2024年4月-2024年9月福州区域四氢噻吩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 实际交货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交货期/工期:每批次产品自接到订单起不超过10个日历天内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若为国产品牌,须提供生产企业合格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含四氢噻吩许可)、生产企业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为进口品牌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品牌授权书、产品进口报关单。 (4)若为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家授予的品牌授权书; 2.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具备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止,合同服务期限在此期间)已完成供货的、单份合同四氢噻吩供货数量≥5吨的业绩1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同时提供验收证明或买方证明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该业绩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上述资料未体现业绩项目特征(四氢噻吩数量规格、供货时间等)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买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该业绩无效;合同体现数量若与验收证明或买方证明或结算发票等验收资料体现数量不一致的,以验收证明或买方证明或结算发票等验收资料体现数量为准;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代理商投标:允许 5.信誉要求:(1)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2)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3)投标单位被采购方或华润燃气集团任何一方列入《采购黑名单目录》的,禁止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其他要求:无 备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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