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内部基础设施、基础专业设备、装饰装修工程第一批暂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3320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内部基础设施、基础专业设备、装饰装修工程第一批暂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3320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内部基础设施、基础专业设备、装饰装修工程第一批暂估采购项目,包含瓷砖、石材、木地板、防静电地板、橡胶地面、钢质门防火门、木门移门玻璃门、常规灯具、开关插座、生活电器、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洁具、其他装修材料、热泵机组、热水机组、空调末端(空调机组、风机盘管等)、小型空气处理设备、风机、活性炭过滤箱、风量控制风阀、普通风阀;具体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详见技术文件及货物需求一览表)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006 第6包;007 第7包;008 第8包;009 第9包;010 第10包;011 第11包;012 第12包;013 第13包;014 第14包;015 第15包;016 第16包;017 第17包;018 第18包;019 第19包;020 第20包;021 第21包;022 第2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006 第6包;007 第7包;008 第8包;009 第9包;010 第10包;011 第11包;012 第12包;013 第13包;014 第14包;015 第15包;016 第16包;017 第17包;018 第18包;019 第19包;020 第20包;021 第21包;022 第22包: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至第二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