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坝系农业示范区修复提升项目(一期)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西县坝系农业示范区修复提升项目(一期)已由汾西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汾审管可研批[2023]29号文件批复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 2. 招标编号:SXYC-ZB-20231103 3. 计划投资:613.4万元 4.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水毁坝修复整治:拦泥坝体修复16处1877m,拦泥坝整治8588m,建筑物配套5座;排洪排水设施配套:1#排洪渠长125m,2#排洪渠长302m。 5. 建设 6.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7. 招标范围:汾西县坝系农业示范区修复提升项目(一期)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 2.本次招标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誉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查询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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