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金钟寺至七郎庙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ZQZB-20230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宁县金钟寺至七郎庙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由乡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乡行政审批发〔2023〕207号、乡行政审批发〔2023〕308号、乡行政审批发〔2023〕3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乡宁县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项目部,资金来源为申请部分上级资金、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路线全长7.0145km,路基挖方8865m³,路基填方6068.8m³,排水防护工程9241.31m³,沥青混凝土面层45598㎡,涵洞7道。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工程、排水防护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工程等。 2.3招标范围:乡宁县金钟寺至七郎庙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施工。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五年内(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通过交工或竣工)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超过2000万元以上公路工程(包含路基路面)施工业绩。 注:若投标人为一级及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项目项目经理资格最低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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