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调蓄池及配套管网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41001-20231102-SS00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调蓄池及配套管网项目已由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临行审发[2023]182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调蓄池及配套管网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新建调蓄池位于第二污水处理厂内,地下钢筋混凝土池体,占地5717.42㎡,高3.6m,总容积20000m³;配套管网起点为现状第二污水厂截污检查井,终点为调蓄池,进水管网为2.0*1.5m钢筋混凝土箱涵,全长 86m;排泥管道改迁采用DN200焊接钢管,长度200m,恢复绿化6456.71 ㎡,道路硬化1244.59㎡。主要建设内容为调蓄池工程、管网工程等。 2.3本次招标项目计划投资:1637.59万元。 2.4计划工期:2个月(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调蓄池及配套管网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3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09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 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4 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5、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或递交。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从“全国 平台(山西省·临汾市)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注: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请各市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 平台(山西省·临汾市)”( )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 2、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投标人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8时00分 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3年11月30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 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5、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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