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潇河光伏产业园220kV供电工程(一期)总承包监理 招标编号:ZDF03-GZ2308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综改区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潇河光伏产业园 220kV 供电工程(一期)总承包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5031300755002,已由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行政审批局以项目代码2309-140171-89-01-177454批准建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约 17.85 亩。新建主控通信 楼、10kV 配电室、水泵房,220kV 变电站一座,主变规模 5×150MVA,站内 220kV 出线规模 2 回,10kV 出线规模 160 回。 利用已建电缆管线敷设 220kV 电缆 17.1km,新建电缆隧道 0.5km,沿线敷设 36 芯地埋光缆两根 17.6km。;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招标内容:潇河光伏产业园 220kV 供电工程(一期)EPC 总承包监理 招标范围:对项目整个实施阶段及施工调试阶段、试运行阶段、移交生产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质保期内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及参与项目工程后评价和工程达标投产工作。 项目 监理服务期限:127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同时担任3项及以上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包括本招标项目);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未列入全国建筑市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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