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跑道及人行道整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0632-2355GC3L1651)(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由某单位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 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 0632-2355GC3L1651; 2.2项目 2.3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①第一标段 标段编号:0632-2355GC3L1651-01 招标控制价:460298.66元 ②第二标段 标段编号:0632-2355GC3L1651-02 招标控制价:260355.82元 2.4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22第一、第二标段,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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