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14102220230825SJ004-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翼城县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已由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翼审管立字【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翼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其余由县政府筹措,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移址新建翼城县综合汽车站、新建翼城县城北(岳庄)公交停保场站。翼城县综合汽车站占地面积50亩,建筑总面积14110㎡,其中:侯车楼6680㎡、安检车间450㎡、检修车间450㎡、附属用房1100㎡、高台仓库3600㎡、门房2座共30㎡、充电桩罩棚1800㎡;道路及硬化面积17772.20㎡;绿化面积6666.80㎡;配建快速充电桩26个。翼城县城北(岳庄)公交停保场站占地面积21.27亩,建筑总面积5410㎡,其中:办公用房1600㎡、检修车间230㎡、高台仓库2900㎡、充电桩罩棚650㎡,门房30㎡;道路及硬化面积6733.20㎡;绿化面积2835.80㎡;配建快速充电桩15个。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一层到五层。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等。 2.5项目总投资:8981.88万元。 2.6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及标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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