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涧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FGX14100120230821-SZ-0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县涧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古开管审批发{2023}3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器+一体化膜格栅池+调节池及水解酸化池+一体化AO+MBR池+一体化磁混凝沉淀池+一体化臭氧氧化池+一体化活性炭过滤池+一体化消毒池”工艺;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板框压滤”工艺。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综合楼和门卫室及污泥浓缩池(均按规模1.0万m³/d 设计)、粗格栅及进水泵房(土建按规模1.0万m³/d 建设,设备按规模0.3万m³/d 安装)、污泥调理池及污泥脱水机房(土建按规模1.0万m³/d 建设,设备按规模0.5万m³/d安装 )、综合车间、仓库及机修间、变配电间、细格栅及旋流沉砂器、一体化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及尾水排放池、空气能冷热系统等建构筑物设备及土建均按照一期规模 0.3万m³/d 考虑。 2.3招标范围: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5个月 2.6项目总投资:7589.33万元。 2.7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3.1.5拟派设计 3.1.6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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