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标范围:包括设备及配件的制造、检验、试验、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提供、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人员培训、技术资料、售后服务、保险、税费等所有工作。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具有一般增值纳税人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并提供公司证件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等级证明以及实施该项目需要的资质证书等);
2、投标单位须具有投标货物的生产能力;
3、投标单位近三年内须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销售业绩,且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投标人与被委托人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合同存续时间要长于施工期间),以提供的书面劳动合同为准。
投标人需提供为被委托人缴纳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以其提供的缴费证明材料为准。
同一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14时30分;
2、递交方法:投标人登录“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网址:sx.5ibid.net),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按指定方法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