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楼改造项目以备案号( 2306-140100-89-05-976979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山西外国企业服务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改建后建筑面积为10290.2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9610.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①项目主体拆除工程;②项目主体抗震加固;③内隔墙改造④外立面改造、亮化;⑤室内装饰方面改造;⑥设备安装工程改造;⑦布草、家具及厨房设备购置;⑧室外相关配套工程改造;⑨家属院西区大门及老人日间心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为6399.74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相关服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相关设备的购置及安装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有与拟建项目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施工经历,其中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该授权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2) (3)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 (4)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方的工作范围和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9)开标时联合体各方需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各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牵头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10)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是共同承担招标项目的联营形式的临时性组织,其各方成员的业绩、人员配备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资质能力; (11)联合体各成员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均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 (12)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7月7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12日 17时00分 登录《全国 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资料。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七层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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