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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电力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

   日期:2023-07-03     浏览:0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567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国家“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发展战略”;深化落实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的发展战略;项目以“安全清洁、灵活高效、控制智能、管理智慧”为目标,结合“宁湘直流”打造调峰可靠性电站,发挥“一园区一热源”支撑优势,扩大能源供应链,利用扩建互联互通,优化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精准施策,立足工程实际,满足持续发展需求,全力打造“沙戈荒”基地配套调峰电源典范机组,争创国家优质工程,促进产业在宁夏自治区的高质量发展。

国能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所辖中卫市境内,一期东侧,东与吴忠市接壤,南与中卫市及甘肃省靖远县相连,西与甘肃省景泰县交界,北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毗邻。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项目坚持“安全第一、绿色发展、资源节约、负面清零”。机组投产后可与大基地协力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集团公司产业布局也得到进一步优化。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招标范围为国能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勘察工作:根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的需要进行工程现场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及控制网布置(永久控制点),岩土工程试验、测试、分析研究,试桩等,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相关勘察报告和试桩报告资料,含厂区、厂前区、水工系统的地形、平面高程控制、平断面测量及配合地质、水文专业的测量;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水文气象调查及现场和室内技术工作;提交本工程水文气象报告、工程测量报告、控制网资料、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土壤电阻率报告等;根据勘测结果开展地基处理方案,如采用桩基施工及基坑开挖过程中对桩的偏移、沉降、孔隙水压力的变化进行监测,确保打桩和开挖不出现意外情况。项目范围内边坡地质调查、勘探、试验、稳定性评价及边坡防护治理设计。如有桩基试验:包括桩基试验大纲编制、试桩施工、测量,提交报告等试桩范围内全部工作。对全厂建(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并提供相关记录及观测成果报告,沉降观测(基建及一年生产期);招标人外委的脱硫系统勘察(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的需要)等。

(2)设计工作:全厂范围内(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单项工程设计工作除外)所有主、辅生产工程及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含供热、供汽、厂外供水)等设计工作(包括电厂总体规划、技术纳总、系统优化、接口协调、技术配合等);包括主辅机设备及系统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含EPC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五通一平设计、地下管网设计、基础预处理设计、非标准设备制造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机炉侧疏放水管道和Ф50及以上的管道布置设计(Ф50以下的管道布置由投标人配合施工单位二次设计)、设计接口等设计工作及技术服务,并负责与另行委托的单项工程、设备制造厂的设计配合和纳总,还须满足招标人管理要求开展的工程策划、设计优化、达标创优、现场技术服务、技术方案比选、评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总结、回访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厂外通讯设计专篇、沉降观测技术服务。

对招标人外委的单项工程和接入系统、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水资源论证等专题报告,本标段承包人作为总体设计单位虽不负责以上各项的具体工作,但应配合招标人进行统筹协调工作,并落实本招标范围内工作的有关要求,包括全厂技术归口、总平面布置规划、整体系统设计、接口设计牵头等总体工作,以及外委项目的系统优化、图纸确认(如需要)、接口协调、技术配合等具体工作,并负责制定设计标准和设备选型标准,协调并确保外委单项工程与电厂主体工程在外观设计、工艺流程设计、设备选型等方面保持一致,满足实现智慧电厂一体化要求和功能,主要工艺及设备控制系统与电厂主体工程一致,要求采用DCS控制,并能接入电厂主体工程DCS监视和控制。招标人外委项目的概算应归口纳入总概算,承包人对各外委单项的相关接口参数和全厂最终技术经济性能总负责。

 

    2.2 其他:2.2.1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台机组全部完成168小时试运行后1年。

    2.2.2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单机容量在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空冷机组主体勘察和设计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

    (2)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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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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