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晋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市发改投资发【2023】147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 2.2项目编号:LHZCDLWB-202308 2.3项目概况: 根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的现状水平,结合相关规划、人口规模、发展水平,充分考虑地形及规划用地布局等因素,因地制宜探索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提升农村黑臭水体的资源化利用水平。本次治理范围包括晋城市6个县(市、区)46个乡镇(社区)162 个行政村 198 条黑臭水体,水域面积75.88 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四大部分。 2.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工作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不少于24个月; 2.5监理内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监理规范要求及合同约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3项及以上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备案; 3.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需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入晋信息查询页;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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