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中心医院(汾东院区)感染性疾病楼项目,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并审管投批字[2022]2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市财政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中心医院(汾东院区)院内,北邻汾东大街,南邻贾家寨街,西邻汾东南路。总建筑面积1653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8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座感染性疾病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459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建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相关服务。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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