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环保股份 2023年度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
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30139
日 期:2023年5月22日
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环保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 2023年度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此。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
【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2 投标人所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分析仪系统必须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分析仪测量原理采用傅里叶红外技术。所投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中的产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原件备查】
5.3 投标人所投CEMS系统(分析仪测量原理采用傅里叶红外技术)应具有至少1个国内垃圾焚烧处理厂的已投运并稳定运行的业绩,业绩要求如下:
①业绩时间:201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②业绩类型:所投CEMS系统(分析仪测量原理采用傅里叶红外技术)应具有至少1个国内垃圾焚烧处理厂的已投运并稳定运行的业绩;
③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
【证明文件:由投标人提供业绩的合同,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合同金额。用户评价证明文件,至少包括运行评价(盖客户公章)、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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