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7/16-QT-123)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 所属九家企业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第二次)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福建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 所属九家企业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7/16-QT-12301 | 福建 所属9家企业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 9家企业纸质档案(含文书、科技、合同、招投标等)、照片档案、实物档案的整理工作及数字化加工服务。包括:档案整理、页码编写、条目著录、扫描(平板、大幅扫描)、扫描后的图像处理、质检、数据挂接、档案装订、档案归还、刻盘与备份等各项工作。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福建 所属9家企业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近六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不少于3个电力行业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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