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灾后建设应急工程详细勘察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XLF14103220230516SKC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永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灾后建设应急工程 已由 永和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永审管批【2023】39号、永审管批【2023】60号 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 2.5勘察服务期限:30天。 2.6质量要求: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7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31472.27 万元。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拟派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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