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125)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 山东 相关项目华电莱州发电 行政后勤服务用工外包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山东公司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4×100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初步定于2023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共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QT-112501 | 华电莱州发电 行政后勤服务用工外包 | 所用的行政后勤服务用工外包用工合计76人,其中包含汽车衡过磅5人、科技档案整理6人、厂前区设施维护6人、信息网络设备维护4人、生产车辆驾驶15人、收发室管理服务3人、行政会议中心管理服务8人、文体活动室管理服务4人、运行值班公寓管理服务5人,厂前区行政后勤服务20人。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莱州发电 行政后勤服务用工外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专业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应依法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3项(含)及以上独立完成过的电厂类人力资源外包项目业绩,且必须是维保期限在一年及以上的已签订的正式合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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