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2023年生产指挥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10331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越野汽车 |
台 |
5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 |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郊5公里国能北电胜利能源 物资仓库 |
2 |
皮卡车 |
台 |
7 |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
质保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车辆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乙方无缺陷责任按期支付质保金。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备上牌条件和满足现行排放标准的证明文件(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公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投标品牌越野车或皮卡车合同业绩2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皮卡车和越野车须为同一品牌产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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