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能源公司2023年风机整年定检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150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广西国能能源发展 招标采购,由4个风电场对应的公司国电优能玉林风电 、国电优能恭城风电 、国电优能全州风电 、国电北投灌阳风电 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相关权利义务由合同双方享有和承担。。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电优能玉林风电 大容山风电场17台风机(17台单机容量1.5MW 联合动力风力发电机组)整年定检。
国电优能恭城风电 蜜源风电场58台风机(45台单机容量1.5MW 联合动力风力发电机组,13台单机容量2.0MW联合动力风力发电机组)整年定检。
国电北投灌阳风电 俊风风电场一期25台风机(25台单机容量2.0MW 联合动力风力发电机组)整年定检。
国电优能全州风电 迅风风电场53台风机(50台单机容量2.0MW 联合动力风力发电机组,3台单机容量1.5MW 联合动力风力发电机组)整年定检。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最终只有一个中标人。
2.1.3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于8-10月开展,按合同要求执行。
大容山风电场工期约25天;
蜜源风电场工期约75天;
俊风风电场工期约70天;
迅风电场工期约65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风电场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双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2.1.4服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检修维护合同业绩2份。(每份业绩风机数量不少于10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为维护合同为框架协议,则维护满1年及以上的相关完工证明符合要求)(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人员中,同时具有高处作业证和电工证的不少于8人;配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须具有安全员证。(以上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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