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云南龙源风力发电 马头村、一颗桩光伏项目二次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2953,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易门县马头村光伏项目:场址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南部十街彝族乡、浦贝彝族乡。本项目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230MW,直流侧装机容量291.88348MWp,组件选用峰值功率为545Wp及550Wp的单晶硅高效双面电池组件,逆变器选用额定功率为225kW的组串式逆变器,全站共有82个光伏发电单元,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地形调整光伏发电单元容量。一次规划一次建设完成。根据初步的接入系统方案:易门县马头村光伏项目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白土光伏220kV升压站,新建线路导线截面采用400mm2,经白土-高古楼变新建的1回导线截面为耐热2×400mm2的220kV线路送出。
(2)剑川县一颗桩光伏项目:云南省剑川县一颗桩光伏项目位于大理州剑川县沙溪镇,本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12.924 MWp,交流侧容量为90MW。场区共分为30个子阵,每个方阵接入3000kVA箱变。项目共7400个组串,207200个组件,项目通过4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接入一颗桩220kV升压站35kV段母线。
2.1.2招标范围:
(1)易门县马头村光伏项目:马头村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二次设备采购,包括220kV升压站监控系统;220kV升压站同步对时系统;220kV主变保护(两套电量保护需采用不同厂家);升压站计量系统;AGC/AVC控制系统;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直流及UPS系统;220kV升压站工程系统继电保护;对接云南区域集控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范围清单),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技术协议的有关规定。
(2)剑川县一颗桩光伏项目:一颗桩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二次设备采购,包括220kV升压站监控系统;220kV升压站系统保护装置设备;AGC/AVC设备;对接云南区域集控设备;一次调频设备;直流及UPS设备;中央控制台等(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范围清单),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技术协议的有关规定。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
2.1.4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光伏电站或风电场的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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