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4/16-CL-003)
一、招标条件
哈尔滨热电 7号8号炉脱硝系统第二层催化剂更换项目催化剂采购已由华电能源股份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X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7号机组催化剂于2023年5月20日前到货,8号机组催化剂于2023年6月20日前到货
2.4招标范围:哈尔滨热电 7号8号炉脱硝系统第二层催化剂更换项目催化剂采购,每台炉催化剂模块体积量186.2m,共计372.4m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4/16-CL-00301 | 7、8号炉脱硝系统第二层催化剂更换供货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7、8号炉脱硝系统第二层催化剂更换供货】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为板式催化剂生产厂家。
8.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3个以上火电机组脱硝板式催化剂供货且安全投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投运证明,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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