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市城区中医院易址新建项目由城审管批[2023]9号文件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招标编号:SXYKZB-20230412009;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482平方米,开放床位299张。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门诊医技住院楼,1栋中药制剂楼、1栋感染楼及门房、医疗垃圾间、生活垃圾站和污水处理站,同时配套建设地下车库、绿化、硬化等相关附属工程; 2.4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2.6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3.6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各方如为省外企业须登录“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并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单位需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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