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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龙门区十二号路提升改造工程(1,2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0     浏览: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河津市龙门区十二号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408000000002029001),已由河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该道路为城市主干路,西起老108国道,东至东兴南街,道路全长2.82km,设计道路红线宽50m,三幅路形式,双向八车道,机动车道宽28m,沿线分别与老108国道、次一街、支一街、希望街、龙门大道、和谐街、文体街、东兴南街道路相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电力通信、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津市龙门区十二号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1)本次招标金额:5032.83万元,财政评审金额: 4827.73 万元;
(2)工期: 365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002河津市龙门区十二号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
(1)本次招标金额:3370.15万元,财政评审金额: 3182.94 万元;
(2)工期: 365天;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津市龙门区十二号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河津市龙门区十二号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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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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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xzw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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