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科技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 (二期)(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HK14102420230417FS001-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科技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洪开审【2022】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山西洪开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筹措解决 (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3、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改造工程: (1)新建开发区展厅:总建筑面积 4032.62 ㎡,地上 2 层,建筑总高度 14.04m,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 (2)企业展厅室内外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 3597.59 ㎡,地上 2 层,建筑总高度 9.6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3)科技孵化楼室内外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 9795.58 ㎡,地上 5 层,建筑总高度 22.5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4)新建泵浦二车间:总建筑面积 8701.14 ㎡,地上 1 层(局部夹层),檐口高度为 10.5m,结构形式为钢结构。 (5)新建泵浦三车间:总建筑面积 8701.14 ㎡,地上 1 层(局部夹层),檐口高度为 10.5m,结构形式为钢结构。 (6)新建工业区大门 3 个,办公区大门 1 个。 室外管线工程: (7)室外管线:包含: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采暖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燃气管线、污水提升泵站 (8)室外工程设计:室外道路、广场、停车场及景观绿化。其中:道路面积 24000 ㎡,广场面积 9000 ㎡,停车场面积 2400 ㎡,景观绿化面积 19000 ㎡,围墙总长度 700m,亮化工程面积 6000㎡。 其他: (9)室内外拆除工程:主要包括:路面拆除 20000 ㎡,厂房等建筑物拆除 19000 ㎡,室外管网拆除、围墙拆除 800m。 (10)工业区匝道:匝道宽 21m,总长 360m。 (11)物流上货棚:包含一期、二期共 5 处。顶棚面积 2150 ㎡。4、招标范围: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6、计划工期: 18 个月 7、项目总投资: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为26588.7 万元 8、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5)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技术员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造价员(师)须具有有效造价员(师)证,安全员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6)投标人(或联合体的设计单位)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具备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注册证书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的法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提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二家,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所在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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