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气化炉筑炉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30269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国能包头煤化工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科技园1号,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 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 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气化炉是国能包头煤化工 甲醇中心气化装置的核心设备之一,采用的是美国GE公司的水煤浆加压气化炉,共7台,位号为122R101-701,规格为Φ3200/3800×20100,设计压力7.15MPa,操作压力6.4MPa,操作温度400/260℃。主要把由煤浆给料泵送来的合格的水煤浆与由空分装置送来的合格氧气,经过工艺烧嘴进行充分混合,在气化炉内部发生部分氧化反应,生成粗煤气和固渣,然后物料经激冷装置,将粗煤气与固渣进行初步降温,并达到分离效果,粗煤气流入后序设备。固渣经锁斗排至渣池进行处理。
本项目主要负责内容:包头化工甲醇中心气化装置7台气化炉的筑炉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热面砖、背衬砖、隔热砖、可压缩层(膨胀材料)及铬刚玉浇注料的拆除、砌筑、维修等。
2.1.2工程范围:
负责国能包头煤化工 甲醇中心气化装置7台气化炉的筑炉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热面砖、背衬砖、隔热砖、可压缩层(膨胀材料)及铬刚玉浇注料的拆除、砌筑、维修等。承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气化炉停炉时锥底、筒身、拱顶砖检测及脚手架的搭拆。
2)负责气化炉拱顶、筒身、锥底热面砖以及内环砖的更换。
3)负责对部分损坏的浇注料、背衬砖等的维修、更换。
4)负责提供满足要求的气化炉筑炉维修所需工器具、照明设备等。
5)负责炉砖的领用,负责把拆下的旧炉砖送到公司指定的废旧仓库。
2.1.3 服务期限:2023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共三年。
2.1.4工作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气化炉炉砖砌筑或筑炉维修合同业绩2份(业绩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若为框架合同,以提供的合同和结算金额为准,如提供结算证明,结算证明可以是用户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结算单、增值税发票等能体现结算金额的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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