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瀑布沟500kV新能源汇集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2565,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渡河公司瀑布沟500kV新能源汇集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需拆除原瀑布沟水电站110kV施工变电站,原址新建1座500kV新能源汇集站,并通过新建1回500kV线路接入瀑布沟水电站500kV开关站,拟建站址位于汉源县乌斯河镇苏古村社区,瀑布沟电站大坝上游左岸约1km处,已建500kV瀑布沟变电站进站道路的左侧,站址高程约为905.30m。本工程主要由500kV新能源汇集站、500kV线路、110kV线路、10kV线路等部分组成。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不分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此。
(1)500kV汇集站部分:
1)主变:本期1×(3×267)MVA,终期2×(3×267)MVA
采用单相自耦、无励磁调压变压器,主变抽头为(550/√3)/(242/√3±2×2.5%)/36kV。
2)500kV出线:本期1回(至瀑布沟500kV升压站),终期1回(至瀑布沟500kV升压站)。
3)220kV出线:本期4回(1回至甘洛,1回至竹子坪,2回备用),终期4回。
4)无功补偿:
最终规模:
高压并联电抗器 无
低压电容器 2×(2×6)万kVar
本期规模:
高压并联电抗器 无
低压电容器 1×6 万kVar
5)对侧间隔扩建:利用已有间隔,新增保护设备。
(2)110kV变电站改造部分:
1)现状规模
主变:2×20MVA;
110kV出线:2回(国瀑线、瀑深线);
10kV出线:8回;
10kV无功补偿:无;
10kV站用变:2×80kVA。
2)改造后规模
主变:1×10MVA;
110kV出线:2回(国瀑线、瀑深线);
10kV出线:6回;
10kV无功补偿:无;
10kV站用变:1×1250kVA(与500kV汇集站共用)。
(3)线路部分
1)500kV线路
新建500kV线路约500m,新建铁塔3基,其中终端塔2基,耐张塔1基。
2)110kV线路
国瀑线:新架设国瀑线终端塔至瀑布沟500kV汇集站构架线路约50m,导、地线利旧,更换构架侧导地线耐张绝缘子串。导线型号为JL/G1A-185/25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为JLB20A-80铝包钢绞线。
瀑深线:拆除原瀑深线1#终端塔,在原线路1#和2#塔之间距离1#塔约80m位置新建1基电缆终端塔(N1),从N1终端塔至瀑布沟500kV汇集站110kV GIS开关采用电缆敷设,电缆线路长约0.4km;重新架设N1-2#铁塔之间导地线,导地线均利旧,重新架线段线路长度约0.1km。电缆型号选用ZC-YJLW03-Z-64/110kV-1*300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电缆敷设方式采用电缆沟敷设;导线型号为JL/G1A-185/25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为JLB20A-80铝包钢绞线。
3)10kV线路
共6条10kV线路改迁,改迁长度约1200m,包括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改迁。
(4)通信部分
沿瀑布沟500kV新能源汇集站~瀑布沟电厂500kV线路同期架设2根72芯OPGW光缆,光缆路径长2×0.5km。
沿瀑布沟500kV新能源汇集站~瀑布沟电厂交通公路侧边电缆沟内敷设1根72芯普通非金属阻燃光缆,光缆路径长1km。
本期组织瀑布沟500kV新能源汇集站经瀑布沟水电站500kV升压站至西南分调、四川省调、四川省调备调的调度通道和自动化信息传输通道。
(5)拆除工程部分
拆除工程包含内容(不限于):110kV构架设备及附件拆除、主变压器及附件拆除、室内屏柜拆除、地下电缆拆除及改接、房屋建筑物拆除、消防队雨棚及烟道改造等工作内容。
EPC招标范围包含: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技施图设计、并包含三维设计)、及相关专题、设备及材料采购(除500kV/800MVA主变压器、550/242/121/kV GIS)、分包管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道路、消防水池)、拆除工程、设备运输(除500kV/800MVA主变压器、550/242/121kV GIS)、全部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检验、施工图报审、人员培训、调试及试运行、汇集站并网投产前的相关验收及电网程序性许可的办理、性能考核、专题及验收、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技术服务、缺陷消除等工程全过程,并对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安全评价、资产清册及归档等。
2.1.3 工期: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其中500kV汇集站2023年10月30日前具备并网条件。
2.1.4 项目建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接或以联合体牵头方身份承接的国内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汇集站(变电站/升压站)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1份,或者具有国内风电、光伏EPC项目中新(扩)建220kV及以上汇集站(变电站/升压站)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需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汇集站(变电站/升压站)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或者具有1个担任国内风电、光伏EPC项目中220kV及以上汇集站(变电站/升压站)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需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汇集站(变电站/升压站)的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的经历,或者具有1个担任国内风电、光伏EPC项目中220kV及以上汇集站(变电站/升压站)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需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册方法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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