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农村公路水毁重建修复项目(第四批)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FDAGC23046600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翼城县农村公路水毁重建修复项目(第四批)已由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翼审管审字〔2022〕5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该项目涉及县、乡、村道32条线路202.411公里,水毁长度8.685公里。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中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一标段:县道、西阎镇、中卫乡、隆化镇、唐兴镇 第二标段:西阎-大河线、十河-柳铺线 第三标段:王庄镇、隆化镇 第四标段:桥上镇、隆化镇 第五标段:上吴东-黄家铺线 第六标段:桥上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业绩、信誉、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为一级及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内,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3.1.3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年以上施工经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项目总工(1名):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五年以上施工经历,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5信誉要求: 3.1.5.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5.2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一个标段投标。 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4月13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19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 主体信息库( )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 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 2023年4月1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 招标人或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