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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0310ZBZX建工20230075]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1     浏览:0    

 

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编号:0310-ZBZX-建工-20230075

招标代理

1、项目概况:

项目

建设

项目厂

本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为500吨,配置1台500吨/日焚烧炉,配置1台12MW纯凝式汽轮机+1台12MW发电机。

厂区总用地面积:38999.80?O;

全厂总建筑面积:16129.5?O

主厂房总建筑面积:12217.15?O

机械炉排焚烧炉:1×500t/d;

单锅筒自然循环余热锅炉:38.5t/h,6.5MPa(g)/ 450 ℃;

烟气净化处理线: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粉喷射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的烟气净化工艺。

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12MW汽轮发电机组;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

4.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为:

建筑部分:

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向外1米以内的全部建(构)筑物含地下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综合主厂房(含垃圾接收/卸料跨、垃圾储存/上料跨、焚烧炉/余热炉跨、除渣间、烟气处理跨、汽机除氧跨、集控室及电子间、大堂、办公区、CEMS间等)、烟囱、引风机室、飞灰养护间、危废暂存间、上车坡道、综合水泵房、污水处理站、机力通风冷却塔、生产/消防水池、事故水池、氨水罐区、油罐区、地磅基础、门卫室、综合楼、事故油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一体化净水系统、火炬、烟道及各类管道支吊架、全厂膨胀节、综合管架、综合管网、厂区道路、全厂照明、消防电气设备及电缆、厂区内电缆沟、管沟、暖通系统(含污水处理站区域)、钢结构、精装修等以及土建施工图所含区域。包括构建筑物内的电气设备安装、避雷接地等;详见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技术规范书附件15:工作范围及分界、接口。

安装部分:

安装工程投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期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系统安装工程均由投标人负责接货、代保管、安装(由招标人委托供货商安装、调试的设备、系统投标人负责接货、代保管),所有接口均由投标人负责,详见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技术规范书附件15:工作范围及分界、接口。

调试及达标验收部分:

(1) 投标人负责组织完成所有单体调试工作,参与和配合分系统调试(包括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完成安装和调试的项目)、整套启动试运投垃圾焚烧直至全厂整套启动试运通过72+24小时。

(2) 投标人负责机组性能试验单位和设备厂家所需机组性能试验过程中各类测点与设备本体间的连接固定件的采购、制作、安装工作。

(3) 水压试验后的锅炉保养、煮炉用设备、材料及酸、碱药品等由投标人组织供应并承担此费用,投标人负责处理锅炉清洗废液达标后排放并承担此费用。

(4) 投标人负责按规范要求提供、安装临时机组各系统蒸汽吹管管道、消音器、临冲门及各支吊架、保温等;投标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对吹管管道及排放量校核,出具计算书及设计图纸;投标人负责临时吹管系统。

(5) 分系统调试及整套试运需用的所有相关材料均由招标人负责,在全厂通过72+24小时试运前全部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6) 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所提供设备的一般性缺陷的消除。

(7) 投标人负责完成试运所需要的建筑和安装工程、以及试运中临时设施的制作、安装和系统恢复工作。

(8) 投标人负责配合完成35kV送出线路以及10kV保安电源线路通信、传动、调度等保护调试、传动及试验、送电等工作;

(9) 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确定的第三方单位实施的分系统及附属设备上端口送电、电气绝缘测试、核相等单体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沼气入炉、化学水、液压站等系统);

(10) 投标人负责完成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具体项目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含附录A所要求的特殊项目试验)执行;

(11) 投标人应考虑全厂调试协调及配合费用,投标人应针对以上事项设置调试部门,配置专职调试人员(包含机务、热控、电气等专业,按24小时值班配置,不得兼职)及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工器具,调试部门人员组成由招标人最终审核确认。

设备代保管部分:

全厂设备、材料的接收、卸货、保管及倒运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车站、机场、公路零担的提货)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交接、验收、入库、出库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库区的消防保卫工作,设备代保管规定见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技术规范书附件16《代保管管理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4.2计划工期:主体建安工程建设总工期458日历天,里程碑节点计划(详见技术规范书)。

5、投标资格要求:

5.1共通性要求:

5.1.1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1.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 )黑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及“信用电力”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1.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所承担的工程在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1-12,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电子章)

5.1.4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针对性要求:

5.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2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至少承建过一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或单炉不低于400t/d机械炉排炉垃圾发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投运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需清晰体现业绩时间、承包范围)

5.2.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至少承接过一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或单炉不低于400t/d机械炉排炉垃圾发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投运业绩,并且在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证明文件:工程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证明文件应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姓名等内容。)

重要提示:单炉不低于400t/d机械炉排炉垃圾发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投运业绩证明文件中需清晰体现锅炉炉型为机械炉排炉,无法清晰体现锅炉炉型或锅炉炉型非机械炉排炉的不符合要求)

5.2.4认证体系

1) 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 企业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3年3月23日09时00分至2023年4月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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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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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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