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 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五通一平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02368,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工程建设 江阴半岛位于福清市以南,半岛南部为 工业开发区,开发区距福州市中心区 85km;距福清市区 45km;距福 厦漳高速公路和福厦铁路 12km。江阴镇位于厂址西北 2.8km 处。电厂在一期工程建设时总平面布置按一、二期工程装机 4×600MW 机组进行规划,厂区场地已按 4×600MW 规划容量一次回填形成。本期工程拟在一期工程厂址上向西扩建。
工程建设规模:扩建2×660MW等级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程项目:所有厂区及施工区范围内的五通一平,包括场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与平整、厂区永临结合道路、厂区永临结合管道(包括雨水管、污水管、消防水管、生活水管等)、施工用水、施工排水、施工用电及照明、施工通信、智慧工地建设),具体按照图纸及招标文件描述内容为准。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和要求,共同构成本标段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作为有经验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合理预见相关工作内容。
工期:120天,暂定2023年5月15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批准的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五通一平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火力发电厂五通一平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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