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萨拉齐电厂#1机组深度调峰萨拉齐电厂,项目单位为:北京国电电力 萨拉齐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萨拉齐发电厂位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简称土右旗)旗府所在地萨拉齐镇附近,2011年正式投产发电。萨拉齐电厂为2台300MWCFB空冷发电机组,锅炉选用哈尔滨锅炉厂自主研发的HG-1065/17.5-L.MG44锅炉,锅炉为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紧身封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悬吊结构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用混合煤质。锅炉以最大连续负荷(即BMCR工况)为设计参数,锅炉的最大连续蒸发量为1065t/h。现对萨拉齐电厂#1机组深度调峰受热面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
萨拉齐电厂#1机组深度调峰受热面改造项目主要涉及锅炉深度调峰炉内受热面安全性、工业抽汽锅炉尾部新增再热器和过热器受热面及防磨设备、相对应受热面温度测点、减温水容量改造和吹灰器增加、DCS系统改造、锅炉过热器系统流量偏差调整优化及管屏密封优化、安全性等方面。包括设计、制造、设备拆装、调试消缺、特种设备报检、耐磨耐火材料、架子保温等全部工作。投标方设计时需对锅炉整体热力平衡进行计算,统筹考虑锅炉各工况运行参数值,确保锅炉改造后环保及运行参数优于改造前。供汽采用主汽+高排联合供汽方案,最终实现深度调峰至25%THA为前提,单机供汽90t/h(300℃,2.0MPa)。
工期:65天,施工地点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发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A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厂机组锅炉受热面改造或设备供货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注:锅炉受热面改造内容为涉及再热器或过热器或水冷壁或锅炉受热面附属设备均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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