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10万吨年EVA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10201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该项目利用宁煤公司烯烃二 富裕乙烯和水、电、汽、风等公用工程,引进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釜式法专利生产技术,建设10万吨/年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装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EVA工艺装置,配套建设变电所、机柜间、仓库、危险化学品库、原料储运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基地A区范围内,项目占地面积约11公顷,估算总投资23.2亿元。工艺包(PDP)承继原神沙项目,专利商埃克森美孚已提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工作范围:
一是根据《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石油化工工厂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和其附录的要求内容和深度,及招标人要求整合扩展工艺设计文件完成项目所有基础设计工作;二是根据《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要求的内容及深度完成除高压管道系统详细设计之外的所有详细设计工作;三是提供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和现场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工程设计
所有进入和送出项目界区的原料、产品、公辅工程等依托物料的接点均由招标人负责甩头,投标人负责所有进出项目界区物料管线到甩头点的设计工作。设计须包括管式尾扩能改造预留。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修编或补遗项目工程统一规定。
(一)基础工程设计
1.协助招标人完成扩展工艺设计管理及界面协调,参加扩展工艺设计外部评审会(包括设计开工会、设计联络会、设计文件审查会、HAZOP、SIL会议等),负责审查扩展工艺设计承包商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HAZOP分析、SIL评估结果的整改落实。
2.负责审查、整合扩展工艺设计文件,编制本项目完整的基础工程设计文件。
3.配合招标人完成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及各类专篇的审查、审批工作。负责提供相关数据、文件等资料,根据审查、审批意见补充和修改其基础工程设计。
4.负责高压及超高压管道设计审查及协调管理工作。
5.负责提供项目脉动及振动分析的设计条件及协调管理工作。
6.负责绘制项目鸟瞰图。
7.协助招标人开展施工承包商招标工作,负责提供满足施工招标用的工程量清单,协助招标人做好招标技术澄清工作。
8.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二)详细工程设计
1.负责对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优化;
2.协助招标人完成高压管道系统详细工程设计管理和界面协调、高压管道的脉动分析和振动分析协调管理,参加高压管道系统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检查国外设计商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3.负责项目除高压管道(设计压力≥32.5MPa)以外的所有详细工程设计工作,编制完整的项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
4.负责建立项目完整的3D模型;组织项目60%、90%3D模型审查评审会和详细工程设计审查会。
5.负责审查高压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计文件;负责提供非高压管道的脉动分析、振动分析的设计条件及协调管理。
6.配合招标人完成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及各类总结报告的审查、审批工作,根据审查、审批意见补充和修改其详细设计文件。
7.负责组织设计工作范围内的HAZOP、SIL审查会议并提交报告;负责对HAZOP分析和SIL评估结果进行整改落实。
8.负责非标设备设计工作。
9.编制设计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消防、安全、职业卫生、节能等。
10.配合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完成第三方施工图图纸会审、规划方案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等工作。
11.负责完成设计范围内的竣工图设计并按照合同要求交付竣工图纸;负责编制完整的设计竣工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12.在交工验收时,设计单位配合招标人提供所需设计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3.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数字化交付。
1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二、技术服务
1、提供项目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工作的技术支持。编制设备、材料请购文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技术交流;参加采购合同技术附件谈判并会签;负责审查确认设备制造厂提交的设计文件。主要设备的请购文件须在基础设计阶段提交。
2、负责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向施工承包商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包括高压管道系统详细设计);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解答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关于图纸、技术方面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及时确认现场发出的工程联络单、提供建议解决方案等;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工程协调例会等会议。
3、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三查四定”、吹扫气密、单机试车、联动试车、交工验收、专项验收、投料试车及性能考核,并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支持。
除上述设计、技术服务外,投标人应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支持和设计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性能考核通过为止。收到招标人提供的终版扩展工艺设计文件后,1个月提交初版基础工程设计文件。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开展详细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进度满足采购和施工进度要求。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
项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或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釜式法EVA装置工程设计业绩(包含同一项目的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或釜式法EVA装置EPC合同(包含设计部分)业绩1份,且合同装置已成功投运。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
(2)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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