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露天矿生产指挥中心弱电智能楼宇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10201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为胜利能源露天矿生产指挥中心弱电智能楼宇系统项目,露天矿生产指挥中心包含生产指挥中心楼(建筑面积约9934.68平方米,建筑主体七层(局部三层))和食堂综合楼(建筑面积为4879.32平方米,地上三层)两部分。本次招标建设系统包括安防监控系统、门禁消费系统、中控室建设、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生产指挥中心系统等(不包含综合布线系统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培训、售后服务、质保等,还包含依据设计院相关图纸需要进行深化设计部分,投标人需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4个月(其中施工工期为120天内完成项目安装调试实施,质保期限:整体项目自项目验收之日起1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建筑智能化或信息系统集成建设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建筑智能化或信息系统集成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招标文件中带“★”项为废标条款。对于所投标产品功能、性能低于或不符合本章节对于所投标产品功能、性能低于或不符合本章节要求的带“★”条款将做废标处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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