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英力特化工消防站升级改造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1958,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电力英力特化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 下属树脂运行部、氯碱运行部、电石运行部、检修运行部分散分布在石嘴山经济开发区内,属消防重点单位。主要危险源有:液氯储罐、液氯钢瓶间,电石库,氯乙烯储罐区,PVC聚合装置,VCM精馏装置等。现有的消防站设施达不到规范标准的要求,不能满足消防事业发展的需要。本项目消防站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二级消防站,负责石嘴山经济开发区内宁夏电力公司各企业的消防应急救援任务,实现消防资源共享。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消防站改造项目中建设综合楼、附属用房、训练塔、操场及跑道以及其他区域。其中综合楼占地1051平米,为框架结构,地上两层,建筑面积2060平米,附属用房占地631.96平米,框架结构、一层、局部二层,建筑面积700.25平米,训练塔占地面积44.65平米,框架结构,地上六层、建筑面积267.9平米。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4月15日-2023年8月13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项目建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建筑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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