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2023-2025年度辅助技术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3-24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2023-2025年度辅助技术服务外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
2.2服务工期:合同之日起3年。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2023-2025年度辅助技术服务外包。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是将西安热工研究院 本部及下属公司2023-2025年度所承担的项目中非核心、非关键技术工作外包,主要是电站锅炉环保及环保改造技术、电站节能技术、控制技术、电站信息技术、电站化学技术、电站材料技术、电站性能技术、电站监督技术、电站调试技术、电站建设技术、燃气轮机技术、电站清洁燃烧技术、核电技术、新能源技术、电气技术共15个业务领域的项目。
根据西安热工研究院 及下属公司近年承担的项目数量和内容,预估2023-2025年度辅助技术服务数量和内容,形成本次招标的工程量清单,共涉及15个业务领域、147类服务、预估总计8695项工作内容。
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若乙方达不到试用期考核要求,甲方可以直接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有权选聘排名第2的中标候选人,如若同上,甲方有权可选聘排名第3的中标候选人。试用期满后,甲方每月分别对乙方进行服务质量考评,任一部分考评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甲方可以在合同未到期情况下终止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服务,且不构成违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
(1)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具有燃煤电站、燃机电站、水电站、海上风电站、陆地风电站、光伏电站及核电站的技术服务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须满足同时服务300个项目的能力,专业涉及电站锅炉环保及环保改造技术、电站节能技术、控制技术、电站信息技术、电站化学技术、电站材料技术、电站性能技术、电站监督技术、电站调试技术、电站建设技术、燃气轮机技术、电站清洁燃烧技术、核电技术、新能源技术、电气技术共15个业务领域的项目,拟派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1000人,需提供投标人交纳的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和技术人员的专业资质、学历、专业、工作经验以及特殊工种岗位持证情况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3.2.2其他要求:无。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