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八角热电低压工业蒸汽供热工程北线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2-229-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八角热电低压工业蒸汽供热工程北线保温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规模:华能烟台八角热电 工业蒸汽管网工程供热北线;从华能八角电厂北围墙厂内管道接出厂外,沿输煤栈桥往北架空敷设至疏港高速,疏港高速南侧往西架空敷设至疏港大道,上西港区综合管廊,沿管廊往西架空敷设至开封路,继续沿管廊往西架空敷设至能源管道公司一期。
2.3 建设工期:计划暂定于2023年3月1日开工,2023 年6月30日前竣工;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包括:环保耐高温玻璃棉、硅酸镁纤维保温毯、耐高温反射层、耐中温反射层、普通反射层、气垫隔热反对流层。
2.5交货地点: 华能烟台八角热电 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两周内开始第一批交货,一个月内全部交货完毕,具体交货进度以招标人书面交货计划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3项保温材料(含玻璃棉或硅酸镁)供货合同业绩,须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等足以满足招标人业绩证明的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