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河流域张峰水库-嘉峰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郑庄镇镇区集中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HY2023-0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沁河流域张峰水库-嘉峰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郑庄镇镇区集中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A1400000007002593001),已由沁审管审字【2022】5号文、沁审管审字【2022】2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自筹解决,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招标编号:SXHY2023-005; 3、项目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500㎡,总建筑面积494.9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及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计总规模1000m³/d,新建污水收集管网9.65km。 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不分标段; 5、标段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履约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履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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