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3-20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四川公司泸定公司硬梁包水电站首部及厂区枢纽装饰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及工程规模:硬梁包水电站是四川省大渡河干流最新规划28级方案的第14级电站,电站为二等大型,总装机容量111.6万千瓦,场址位于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冷碛镇境内,距下游石棉县城约90km、距成都市300km。省道S217线从电站工程区通过,对外交通较方便。计划2024年6月30日4号机组和生态机组发电,2025年3月31日全部发电。
工期要求:计划于2023年4月1日开工,计划于2025年10月31日完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华能泸定公司硬梁包水电站首部及厂区枢纽装饰装修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大电站主厂房、地下第一副厂房、地下第二副厂房、主变室、地面副厂房及GIS楼、首部生态电站主厂房、副厂房、主变及其他辅助用房等装饰装修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如下业绩:
1项大型及以上水电站地下厂房主体工程土建施工业绩;
1项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水电站地下厂房装修业绩。
投标人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影印件。
3.2.3 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总工。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工程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