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3-03-3-17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高头窑煤矿智能化系统外委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高头窑煤矿智能化系统外委维护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为合理开发高头窑煤矿的煤炭资源,进一步提高矿井生产能力,全面改革管理体制,实现经营专业化、生产标准化、安全长效化、确保矿井连续生产,并结合高头窑煤矿实际情况,拟对智能化系统的运维进行外委。
招标范围:投标方配置不少于13名人员负责高头窑煤矿智能化系统外委运维,包括煤矿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综合自动化平台、智能矿井视频监控系统、万兆工业环网、主运输自动化、智能安监系统、井口智能安全监测系统、调度室无纸化会议系统、OA、ERP办公系统、地面办公网络系统、行政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至少1份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煤矿智能化运维项目合同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等关键页)。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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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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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